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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06-28 21:17:35 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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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济南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示范创建活动为牵引,持续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水平和营商环境、管理服务、城市形象全面提升,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济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以及办公室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2019年工作要点、深化“法治六进”打造法治济南“金招牌”实施方案,提出“济南率先跨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行列”目标。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全市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并对法治济南和法治政府建设提出要求。市委副书记、市长孙述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提出年度工作措施和要求;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听取示范创建工作汇报,分析问题短板,明确创建任务要求;出席市政府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签约活动,会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探索了“政府+院校”合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模式。各区县也相应成立全面依法治区(县)委员会并有效展开工作,形成上下贯通、相互协作、高效有力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实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邀请山东大学教授肖金明作了“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辅导报告。利用“天下泉城大讲堂”“灯塔法宣在线”等平台,组织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程序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督促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按要求报告工作并向社会公示。

    (三)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第一次会议专题研究示范创建工作措施,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作出部署安排。印发《济南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济南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对中央《指标体系》提出的100项***指标分别明确市级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组织区县积极抓好落实。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要求,组织市直31个部门对照指标自查自评,指导12个区县开展综合创建、单项创建工作,向省委依法治省办申报了济南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和3个单项创建项目,推荐了3个区县综合创建、11个单项创建项目。注重加强宣传,通过网站、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济南日报》、济南电视台等平台及时推送工作信息,宣传各区县、各部门经验做法,***了争先创优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察考核。为督促市直部门、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有关文件汇编成册,并对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形成信件,寄递至市直部门、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督促责任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科学设定考核内容,重点督察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依法治区(县)工作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及机构编制、人员划转等情况。市委依法治市办成立4个组,到各区县、各功能区开展督察考核,将督察考核结果作为衡量、评估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对全市民营企业发展环境、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护企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察。积极配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专项督察工作,对督察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到位。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水平。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制定实施《关于推进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实现“在泉城、全办成”的实施意见》,推进一窗办、网上办、就近办、简化办、舒心办、督着办“六个办”落到实处。与省联合制定山东省、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实施方案,在全国首创省、市政务服务一体化运行机制。制定审批服务“1234+N”三年工作计划,深化减材料、减证明、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五减”改革,分两批累计取消171个审批事项的183件证明材料;对27个部门的262项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全市建成统一大数据平台和5大基础数据库,整合数据信息6亿多条,共享数据资源1万多项,开放数据2500万余条,95%市级应用“云上”运行,“2019开放数林指数”居全国第2位。企业设立实现多证合一、秒批秒办、全程电子化,与24家银行121个网点开启“政银合作”模式,一站式办结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和银行开户。统筹法律服务资源,组建新旧动能转换、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主动跟进征收拆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生态保护等全市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建设济南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香港德衡律师集团等多家国际国内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入驻。印发《关于加快“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意见》,依法推进僵尸企业处置。认真落实《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制定《济南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济南市节能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防机制。二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设立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编印《济南市民营经济政策指引(2019版)》,制定《济南市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多部门深入100多家民营企业现场调研,会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各类企业诉求建议1600余件。在全国率先推出《民营经济监测分析暂行办法》,定期发布全市民营经济运行报告,设置5大类135个监测指标,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严格落实国家、省降费减负要求,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为32项,涉企收费项目减为13项。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诚信自律,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减免会费 576.54 万元。制定《济南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办法》,建立“政、银、企”合作对接机制,向金融机构推送企业153家、授信额21亿元,缓解了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先期开发“智慧融资、智慧政策、智慧咨询、智慧决策”四个模块服务企业。依法严厉打击向企业索要钱物、阻挠施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以及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等侵害企业正当权益违法犯罪行为,查处非法阻工事件870余起,打击处理2843人。三是强化依法监管效能。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联合惩戒制度落实,制定并公布“两单一库一细则”。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推行“监管平台+随机抽查”模式,形成数据归集、平***通、功能提升、信用约束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格局。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8项、国家标准1869项、行业标准2782项、山东省地方标准3488项,获批成立全国量子计算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填补了国内国际空白。四是着力***民生。打好治霾、治堵攻坚战,开展泉城环保利剑行动,加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秸秆(落叶)焚烧等治理力度。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清理整顿7626家企业并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新发现的36家“散乱污”实施分类处置。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年内发布11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将3416处工业源、1223处扬尘源、281万辆移动源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开展饮用水、黑臭水体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开展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共排查发现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202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国家第二轮统筹强化监督验收。持续开展拆违拆临、建绿透绿,拆除整治违法建设32212处、3196.09万平方米,在全市23个街道、250个社区(村)开展了垃圾分类工作。围绕建设平安济南,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三年禁毒战争、打击两盗一骗、“云剑”等专项行动,累计打掉黑恶组织团伙328个,破获食药环类犯罪223起,“云剑”追逃行动成果在全省排名第一。编制《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设规划》,全年新建140所中小学、幼儿园,新增学位2.55万个;巩固了“零择校、零择班”成果,义务教育学校100%完成省级达标,打造了“有品质的济南教育”。开展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暨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建设体育活动点3347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95%以上。打造免费“泉水大碗茶”旅游名片,“泉·城文化景观”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济南荣获2019国际花园城市最高奖金奖,成功入选“东亚文化之都”候选城市。《2019中国营商环境与民营企业家评价调查报告》显示,全国34个主要城市营商环境评估,济南市位列第7。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印发《济南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建立了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编码登记、备案等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修改《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制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履职管理规范》,组织法律顾问专家为市政府行政决策审查把关,参与各级各部门行政决策和合同审查、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办理复杂疑难复议和诉讼案件等。建立法务助理制度,及时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推进区县、街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12个区县政府、4个管委会、96%的街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实现了***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目标。二是以工匠精神推进精细化立法。印发《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的决定》,确保机构改革工作有序衔接。坚持开门立法,制定政府立法广泛征求意见和新闻发布的制度规定,落实立法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听证、论证等程序要求,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公开法规规章草案,认真听取、采纳公众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对现行68件政府规章和85件地方性法规开展清理。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通知》,明确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均由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严格审核标准、程序。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公示制度,制发《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明确市级56个制发文件主体。全年审查市级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48件,向省司法厅、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18件,审核区县报备规范性文件15件。全市清理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含原莱芜市)共537件,梳理继续有效文件350件,修改30件,宣布失效、自然失效157件,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一是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作为全省试点城市,制定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和模板,指导各部门梳理事项、编制流程、规范文本。制定《济南市行政执法数据公示办法》,建立行政执法年报、公示制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推行三项制度专栏”,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指标。利用济南司法微信公众号、爱济南APP发动市民投票,评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典型案例”,达到了监督效果和宣传效应的统一。二是推进“减证便民”,强化执法监督。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取消32个部门114项证明事项。出台《济南市实施告知承诺制办法(试行)》,对全市107项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半年办理量达2万余件。积极开展专项监督和个案监督,处理司法部转办、省电视问政、市作风监督面对面、12345热线投诉等方面的案件30余件。发挥电子监察系统规范执法功能,全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全部上网运行。三是严格管理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认定法定行政执法机关53个、执法主体97个、受委托执法组织28个。向章丘区下放299项市级权力事项,审核莱芜高新区权责清单1581项。组织全市9094名执法人员进行考试,审核行政执法人员1.4万余名,清理2672人。

    (四)强化监督制约,严格执纪问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根据济莱区划调整、机构改革实际,及时调整济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范公开目录模板,建设标准化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6万余条。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体化,实现市级364项、省级4338项、国家级1600项共享资源可在线申请查看、调用。推动政民互动、决策公开,对涉及重大改革、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31次,召开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68场,除依法不予公开事项外,均向社会公开。全年市政府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82件,涉及行政诉讼18件零纠错。广泛使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两微一端”数字化新媒体,发布便民惠民信息44343条,采取视频、动漫形式解读政策53次。二是发挥媒体***监督功能。建设“党风政风行风肃纪民主评议与12345热线、电视问政、电台问政”1+3监督平台,有效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民生直通车、发展助推器、行风监测仪”作用,全年热线为民服务突破1400万件次,督查督办热点难点问题9.54万件。电视问政《作风监督面对面》直播、录播47期,畅通民生诉求渠道,监督各部门依法行政。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开展审计,全年审计项目及各级交办审计任务132项,其中涉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双招双引、优化营商环境以及乡村振兴”等方面的44项,向市委反***小组移送审计情况25份。四是着力强化执纪问责。加强对公职人员监督,推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5项措施,编制18项政商交往正面清单。紧盯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市场管理等重点领域,对36个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了第五轮、第六轮巡察。2018年、2019年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问题2326起,处理297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44人;查处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553起,处理69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8人。

    (五)创新多元调解模式,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一是构建多元化调解格局。不断强化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和行政复议、仲裁等各类调解平台建设。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资源,构建了“四纵四横”全覆盖、全贯通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平台,省级示范基地达标率80%,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现22年不断线。出台《关于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市现有调解组织6559个、调解员23776名。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全市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78个、调解员7345名。市级法律援助站达287家,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573件,全国电视调解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济南调解经验在全国推广,济南电视台“有话好好说”成为全国知名品牌。建设“济南法援在线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法律援助网上办、指尖办,在司法部信息化大比武中荣获一等奖。二是依法化解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以及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8%。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化解诚基中心、阳光舜城、锦绣苑、传媒大厦、凯悦广场等房地产项目群体性纠纷,仅诚基中心项目挽回业主损失达19.17亿元。成立法律服务团助力中央商务区项目、济南国际医科中心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组织26家律师事务所、13家司法所、13家法律服务所与13个街道调委会“结对子”,宣传政策法规,***排矛盾纠纷,跟进法律服务,为重点项目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三是加强信访工作。成立市级积案化解协调推进小组,实行市级领导包案,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制发来访登记规范、信访事项转交办规范、网上投诉事项办理考评办法,制定《济南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设立济南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百名律师组成信访法律顾问团,参与领导接访、重大信访事项复核、法律意见论证,接访涉法涉诉案件800余件,参与案件会商210余件,相关做法在全省信访工作会议作典型发言。四是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化解争议功能。市和区县全部加入“山东省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平台”,实现案件录入、办理信息化。调整充实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编撰《济南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和《济南市行政应诉工作指南》手册,建立全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指导规范了全市复议、应诉工作。开展纪念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系列活动,扩大行政复议知晓度和影响力。全年市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09件,受理909件,结转上年185件,共审理1129件,审结980件。办理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49件、出庭应诉442件,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68件。

    (六)重视“法治型”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落实《济南市“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制定贯彻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意见,健全干部脱产学习进修制度、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将依法行政能力列为学习培训必修课程,在市管干部任职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军转干部任职培训等各类班次中增加了依法行政课时设置,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增加宪法宣誓内容,提高了学习效果。二是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年内在浙江大学、同济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交大、西南财经大学等高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济南市十***治人物”评选活动,对2019年度“济南市十***治人物”及10名提名奖候选人进行表彰,全面展示法治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树立法治化选人用人导向。在市管干部日常调整及干部备案审核中,将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设置考核内容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为重点,大力选拔尊法守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事办事的干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行政审批事项需要进一步压缩,“零办理”事项需进一步清理。部门制度建设、规范建设和流程再造仍需进一步加强。针对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宣传还不够到位。民事诉讼、执行时间长影响企业发展。

    (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从近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案件,反映出有的部门和单位在决策、执法、程序规范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有待提高。

    (三)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力量配备有待进一步加强。推进法治政府队伍建设与形势任务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区县法治力量比较薄弱,影响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整体推进。

    四、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收官之年。我市将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做细做实做具体”的要求,以制度建设、规范建设和流程再造为重点,健全政府各部门制度规范,优化再造流程,在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的基础上,构建依法、快速、高效的应急指挥制度体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

    (一)深化实施制度建设和流程再造“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在泉城、全办成”改革,制定实施“2020-2022年制度建设、流程再造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职能定位,健全部门制度规范,优化再造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证明事项电子化,在全省率先创建“无证明”城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完善制度规范、优化再造流程检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保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部署要求,及时作出疫情防控科学决策,加强疫情防控立法和制度建设,强化疫情防控执法,依法保障应急指挥机制反应迅速、高效运转。认真总结提升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形成应急指挥法治保障制度规范,纳入政府应急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推行“政府合同标准文本”,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审查程序。推进高质量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三项制度”典型案例、标准案卷,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建立市级信用平台政务诚信记录档案,建设诚信政府。自觉接受人***律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强化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和监察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影响企业发展违法犯罪活动。

    (五)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化法治济南建设,认真研究分析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济南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立法。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面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多元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化解联动体系,预防化解重大风险和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治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坚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深入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加***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和评估力度,努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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